台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集中学习(扩大)会
区委中心组进行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学习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进一步深化对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关部署要求,引导全区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履行主体责任,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不断增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和话语权,7月26日下午,台江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中学习(扩大)会,中共福州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市直宣传系统党委书记叶友琛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专题辅导报告。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全区副科级以上干部参加学习会。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教育工委书记李辉主持学习会。
会上,叶友琛紧密结合基层意识形态工作实际,围绕学习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解读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重要内容,并就做好基层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建议。报告对全区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做好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