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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评论“事实判断”失真的表现与应对

2013-05-14 15:01:43   来源:《中国记者》杂志    【字号
   一些事实判断失真的评论不但引发了公众的关注和质疑,更形成了几乎一面倒的舆论倾向,干扰了正常的社会认知。在一番沸沸扬扬之后,媒体需要反思,如何才能为公众提供对真实新闻的负责任的评论。


   文/李 舒


   作为表达观点的新闻体裁,人们更关心新闻评论提供了什么有价值、有启发的认识,因而评论作者往往在价值判断上更下工夫,努力探求事实背后更为本质的规律性认识。然而近年来,由于事实判断缺失或失误导致价值判断出现偏离的情况屡屡出现,给新闻评论发挥社会功能带来不小的负面影响。


   事实判断失真的表现


   概括说来,新闻评论中事实判断失真的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不加判别,事实把关缺位


   当前,在媒体刊发的新闻评论中“时评”占很大比重,“时评”多将经过媒体报道的新闻事件或社会现象作为评论的由头。对于评论作者来说,新闻报道提供的是“二手”甚至“三手”的事实,必须进行二次把关。如果评论者不加鉴别,就会让那些越过记者把关的虚假信息进入评论,其后果就是使评论成为毫无意义的“伪命题”。


   虚假信息之所以能轻松越过“把关”,往往与貌似权威的信息来源和专业性的内容不无关系。2011年8月12日,两家专业会计网站发布了所谓的“《关于修订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7号公告)”(下简称“47号文”)。8月13日,南方某报刊发了《9月起年终奖计税方法调整 避免奖金越多所得越少》,对47号文进行了详尽解读。媒体报道引发广泛评论,占主流的观点是为这一“减负”措施叫好。8月15日,国税总局发文辟谣,称有人盗用了国家税务总局的名义对外发布了47号文并作解读,严重误导了纳税人。在权威的信息来源(国税总局和主流媒体)面前,正是由于评论作者辨真伪意识的淡薄,导致了“伪评论”的产生,而这些“伪评论”又进一步助长了假新闻的传播。


   评论作者必须习惯于质疑,要对评论对象进行严谨、细致的事实判断,特别是要对新闻报道提供的事实进行二次把关,只有去伪存真,价值判断才能有可靠的逻辑起点和推理依据。


   迎合“成见”,臆测代替事实


   在进行事实判断时,必须坚持从实际出发,提出社会生活中确实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排除任何主观臆断。不可否认,在现实中确实存在着种种问题、矛盾,一些问题、矛盾还具有普遍性。这些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影响着社会认知,使人们在认识上形成了某种惯性(比如说起“富二代”就容易作出负面的联想,等等),一些习惯性认识并不符合客观实际,但评论作者却难免受其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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