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残联发放2013年燃油补贴
台江区残联严格按照省残联、省财政厅的文件精神,对具备条件的残疾人发放了燃油补贴。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和《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行驶证》、所驾残疾人燃油机动轮椅车符合国家标准(GB12995-2006)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持机动轮椅车购车原始发票原件及《福州市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申请表》和4寸轮椅车全照向区残联提出申请,经过申报、审核、公示等一系列程序,享受每年每车燃油补贴260元。
台江区残联对230名驾驶机动轮椅车的肢体残疾人采取银行卡直通车的方式发放2013年燃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