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城市管理工作改革创新,推动审判与行政的良性互动,广泛开展依法行政方面的座谈、研讨,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机关的城市管理水平。(2)强化行政审判执行的力度,构建第一审行政案件审理与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的快速通道,实现立案、审理、执行“三快速”,切实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效率。(3)充分发挥巡回审判优势,贴近人民群众调处纠纷,通过经典案例释法析理,维护执法对象合法权益,化解公众对行政执法的质疑和抵触情绪,优化城市管理执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