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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检察院进一步规范检委会秘书处工作

2016-03-15 11:50:12   来源:台江长安网    【字号

   今年,台江区检察院对检委会议题提请、议题审批、议程安排、会务保障与决定执行、检委会业务学习等各环节进行进一步规范,不断促进检委会工作的规范化,得到了上级院的肯定。福州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室以该院制作的检委会文书为蓝本,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相关工作的通知》,供各基层人民检察院参照使用。

  该院相较于往年,检委会的议事议案范围更为合理,一方面,检委会主要集中讨论重大、复杂或疑难案件,对案情简单无争议的不诉案件,通过由检察长、分管领导、案件承办部门负责人、承办人、检委会秘书处负责人、审查秘书组成的“会前会”形式进行讨论,再由检察长根据讨论情况直接作出处理决定。避免检委会召开次数过多,议案效率不高现象的出现;另一方面,检委会也注重审议业务规范性文件,去年以来共审议出台规范性文件三项,分别是《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关于特困刑事案件当事人检察救助实施办法(试行)》、《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议事和工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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