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加强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内文物保护
11月5日上午9时许,台江区安保文物保护巡逻队在下杭路230号的民居处,发现了4名男子正在搬运两块石墩。巡逻队及时制止了这个行为,并上报公安部门,所属地后洲派出所根据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的要求受理这个案件。经查实,该民居属于台江区人民政府已公布的文物保护点,这两个石墩是雕刻成形的明代柱础。为了进一步办理该案件,确定这两块柱础的文物等级,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正与公安民警配合,不日将请省文物鉴定中心的专家对其进行鉴定。
据了解,台江区在启动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征迁工作之前,就已经非常重视该街区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的工作人员多次到上下杭入户,收集资料,并对古建筑、民居进行图片取证。今年8月15日,区政府正式发文公布了《台江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根据查证,上下杭内有许多古迹,包括巨贾商户的老宅和商号,现有90多处省、市、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第三次文物普查新发现的文物点。对部分故居和会馆,台江区将在近期启动安防技防施工,运用技防产品、实施技防工程为手段,结合各种相关现代科技技术,预防、制止违法犯罪和重大治安事故。在确定了文物保护点之后,文管会与民居所属街道签订了安全责任状,属地监管。除此之外,台江区在上下杭的主要入口处,设置安保对来往人员进行定点检查,另成立4支安保文物保护巡逻队,24小时不间断流动巡逻,有效防范不法分子会在夜间偷窃文物保护点内的物品。
按《历史文化街区保护管理办法》,上下杭历史文化街区的住户在搬迁过程中,不得对街区内的古建筑及文物构件进行损毁、擅自移动、改建、扩建等。如发现有住户违反管理办法,或者不法分子盗窃文物,将严格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