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台江区文明办部门预算说明
2016年部门预算经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 部门主要职责
台江区文明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开展全区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牵头组织协调文明城区、文明单位、文明学校、文明社区创建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活动,推进“诚信台江”建设活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台江区文明办包括1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文明办 |
全额拨款 |
2 |
3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台江区文明办的主要工作任务是持续推进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抓好新一轮文明单位评选审查,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志愿服务工作,推进“诚信台江”建设活动。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活动,推出一批道德典型,宣扬传统美德。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
(二)文明城市建设工作,进一步健全创建机制,畅通推出一批惠民利民项目。
(三)推进“诚信台江”建设活动,开展诚信示范店、诚信一条街评选,扩大影响力提升“诚信台江”美誉度。
(四)在春节、拗九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活动,宣传传统文化精髓。
(五)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活动,规范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四点半”学校等的建设和运行。
(六)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培育志愿服务品牌队伍,强化培训、管理、激励、保障等措施,壮大志愿者队伍。
四、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文明办部门收入预算为124.4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49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4.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9.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5.48万元,公用支出7.3万元,项目支出72万元。
五、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24.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按科目分类统计)包括:
(一)行政运行52.4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离休人员支出。
(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未成年人员经费、诚信台江建设工作、志愿者服务工作、精神文明创建经费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2.7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6年预算安排2,7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2.7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下降11.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节省开支。
中共台江区委文明办
2016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