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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做群众工作能力

2016-03-21 09:09:25   来源:台江区委党校    【字号

  群众工作既是党和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作为直接面对群众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以下简称“法警”)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众工作者,执法过程中,要自觉端正出发点、摸清结合点、找准切入点、把握融合点,创新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将问题解决在一线,矛盾化解在源头,确保庭审的顺利进行和审判机关安全无事故。

  一、摸清结合点,把握做群众工作的特点与规律

  当前,大量矛盾纠纷以案件的形式涌入法院,且逐年呈上升的态势,法警保障庭审安全、维护审判机关和信访秩序的任务日益繁重。因此,法警要摸清结合点,把握规律特点,着力提高做群众工作的本领。

  (一)群众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当前,社会转型时期产生的矛盾纠纷、利益冲突更集中、更迅速、更激烈地反映到司法领域中来。法院既是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场所,也是矛盾激化、冲突和危险聚集的地点。一方面,矛盾冲突群体化,涉诉信访聚合化和组织化倾向明显增强,当事人之间互通信息,共同对人民法院施加压力,化解难度增大;另一方面,行为方式激烈化,表现为当事人诉求表达方式日益激烈,非理性方式明显增多,一些当事人采取缠访、闹访、越级访等方式表达利益诉求,甚至采取围堵、冲击法院机关以及行凶、自杀、自焚、自残等极端的方式,试图逼迫法院做出有利自己的判决。

  (二)群众工作环境日益复杂。有的当事人利用网络舆情受众广、成本低、扩散快的特点,借用特定事件造谣生事,雇佣水军炒作,借助网络舆论给人民法院施压、谋求不当利益诉求,一些娱乐化的媒体不适当的转载、跟进报道和评论,经过互联网的迅捷传播、快速扩散、任意放大,对法院公正审理案件造成压力,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损害,也给法警公正执法带来冲击和影响。

  (三)做群众工作能力不足。当前,少数法警存在不愿做、不善做、不会做群众工作的现象,这其中既有态度和作风方面的问题,也有素质不高、能力不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有的同志衙门作风、特权思想作崇,逞威风、耍霸道;有的同志不敢做群众工作,怕惹事上身,奉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少做的就少做,能不做的就不做;有的同志敷衍了事、推责诿过,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有的同志对群众缺乏感情,工作作风简单粗暴,没有耐心倾听群众诉求,动辄给群众脸色看、发脾气,引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不满。

  二、找准切入点,掌握做群众工作的方法和本领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法警要找准切入点,积极探索做好群众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提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赢得群众的本领。

  (一)提高做群众工作能力。主要是要提高四种能力:1、倾听能力。一线执勤的法警要主动与当事人交流互动,把群众的事当做自己的事,把群众的小事当做大事,用群众认同的态度倾听诉求、耐心当好听众,倾听当事人“唠叨”,从中听出弦外之音,听明真实诉求,探准内心要求。2、沟通能力。要视群众为亲人,既说法律语言,又说群众语言,用群众的语言释法析理,做到“朋友式交往接近、平等式相互交流、协商式化解矛盾、亲人式关心照顾”,使群众诉求表达更加顺畅,参与诉讼更加便捷,矛盾化解更加公正、高效、节约、经济。3、说理能力。来法院申诉大都是普遍百姓,这更需要直面群众的法警熟悉党和国家政策,熟谙法律法规,以法释理中融入政治考量,运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方式方法,向当事人阐析法律法规,既解决当事人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的“心结”,让当事人自觉支持法警工作,接受人民法院的判决。4、疏导能力。面对情绪激动的群众,以采取恰当的沟通方式,疏导并用,“疏”就是帮当事人及时联系所需法官,必要时可帮助当事人传送个人诉求书信;“导”就是让当事人把埋藏在心底的话讲出来,灵活运用法律知识、人情世故和说明技巧,摆事实、讲道理,循循善诱,化干戈为玉帛,消除当事人的对立和隔阂心理。

  (二)掌握基本工作套路。一是及时发现问题。通过交流了解当事人基本情况、基本诉求,知道当事人想什么,有什么思想疾瘩,有什么困难需要解决;对重点当事人要悉心观察细微变化,从说话口气、脸色表情、怪异举止等细微变化中觉察端倪,寻找征兆,摸准当事人的思想脉搏,做到早预测、早发现,取得工作的主动权。二是切实弄清情况。一方面通过相关庭室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表现,弄清主要问题的来龙去脉,另一方面要认真分析判断,对当事人不同时节可能引发的行为、导致的后果、造成的影响归纳综合,制定应对预案。三是正确解决矛盾。劝导过程中,讲清道理,以理服人,防止升级矛盾;善于掌握时机和火候,找准思想工作的切入点,对情绪激动的群众先采取“冷处理”,不正面冲突,到其冷静时再进行劝导;对偏执的上访人要耐心劝导,细雨润物。对群众合理的要求,能够解决的当场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工作;对故意闹访的,依法制止,果断处置。

  (三)善用媒体平台。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把“脚板走访”、“视频对话”与“网络交流”有机结合起来,通过网站、政务微博、民生微信展示法警热情服务、用心服务、文明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主旋律、发出好声音、传递正能量,把社会情绪引入理智、平和、建设性的轨道。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及时回应群众的关切,澄清真相,以案说法,释法析理,消除疑惑,以正视听,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把握融合点,提高服务审判的执法能力

  百姓进法院,争的就是理。处在群众工作第一线的法警在把握融合点,做好群众思想劝导、矛盾化解、隔阂消除工作,提高服务审判的执法能力。

  (一)把道理讲实。最有说服力的是事实,最能打动人的是实话。遇到围堵、冲击法院的群体性事件,值班、值庭的法警要迅速采取措施制止并报告带班领导或警队领导,及时做好集访人员稳控、疏导和化解工作,控制事态的同时,还要占领舆论的制高点,把“大”道理讲小,把“远”道理讲近,把“虚”道理讲实,把危害讲透,把后果讲足,把影响讲明。群众听得懂、听得顺、乐意听,从中得到警示、警醒、启迪和教育,促使闹访群众认清自己的错误,反思言行,停止过激行为。

  (二)把感情拉近。遇到闹访和老上访户,要从“一把椅子、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句问候”等细节入手,始终做到主动、热情、周到,耐心细致地倾听、深入浅出地释理,说老百姓能够认同的情理,讲老百姓能够接受的法理,让老百姓听得进、记得住、能理解,让群众感受到法院的温暖、感觉到法警的可亲、可敬,促使当事人拉不开脸闹访;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被告人家属、信访人员,积极做好疏导和劝解工作,对不明真相的群众,最大限度地保持克制,防止矛盾激化。

  (三)把隔阂消除。庭审过程中,出现哄闹法庭、侮辱谩骂、围攻威胁、殴打法官、当事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情况,法警要边隔离边做化解工作,把执法的过程变成思想疏导的过程,变成理顺情绪的过程,引导当事人双方缓解对方情绪,引导被告人主动劝导家属遵守庭审纪律,平息矛盾纠纷,控制事态升级,维护法院正常秩序;当被群众误解、释理不顺、执法被阻或暴力抗法的时候,应沉着应对,稳住局势。对因民事、经济交往引发的利益矛盾纠纷,引导当事人通过正当法律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武器维护权益,促进双方当事人服判息诉。

作者:台江区人民法院 吴建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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