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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法院多措并举帮扶失足未成年人

2013-12-27 11:42:34   来源:台江区法院    【字号

         近年来,台江法院多措并举帮扶失足未成年人,用爱心和温暖维护青少年权益。一是坚持定期回访帮教。审理未成年犯案件的法官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对被判处缓刑、单处罚金、管制以及免除刑罚的失足青少年的回访帮教。同时,邀请帮教对象的监护人一同参与帮教,便于及时客观掌握帮教对象的生活、学习、改造等动态信息,强化帮教实效。二是开展技能培训。与台江区团委鲲鹏法律事务中心开展积极合作,根据失足青少年的就业意向和兴趣特长,有针对性地进行岗位技能培训。三是广开回归社会渠道。会同市劳动保障局、区教育局、共青团等单位以及辖区内的优质企业,对经过岗位培训并通过实习期的帮教对象提供待遇从优的工作岗位。四是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对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封存相关犯罪记录,保护失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五是加强部门间合作。密切与司法局、社区、街道、学校等单位的沟通, 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掌握信息动态,相互配合开展帮教工作,使帮教对象能得到更加全面、周到的关注和帮助,形成广泛的帮教合力。2008年以来,在台江法院的帮助下,共有30名青少年重返校园继续学习,其中有12名考上了高等院校,有15名得到了就业,非监禁刑少年犯的重新犯罪率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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