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开展2013年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严防群死群伤特大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劳动法》、《福建省消防条例》和《福建省消防安全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实施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台江区政府决定分六期对全区政府机关、基层组织负责人、人员聚集场所负责人及各行业消防安全从业人员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员共计547人开展封闭式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我区消防安全依法监管力度,为我区营造一个和谐、安全的良好消防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