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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采取十项措施强化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

2013-08-05 17:36:53   来源:台江区政府网    【字号

    为强力推进各级提升行政执行力,全面落实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根据省、市进一步强化各级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要求,台江区下达了《进一步强化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的10项措施》。措施如下:

    一、加强办公电脑、个人移动通讯设备管理。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利用电脑或其他移动通讯设备玩游戏、浏览及买卖股票、进行网购、观看视频、小说或进行网上聊天等。全区各单位要全部卸载非办公软件,因工作需要查阅资料和工作使用QQ应向单位报备,由单位领导批准并负责。

    二、各级机关单位和政务服务窗口现场接受各类察访咨询时,要认真执行文明礼貌用语,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

    三、严格执行效能“八项制度”、机关工作“六个不准”规定和政务公开制度。没有制作效能“八项制度”和“六个不准”规定上墙公开的单位要迅速落实工作。

    四、认真落实各级机关工作“四牌”制度(含基层),工作人员公出办事,要及时调整去向牌。

    五、严禁在办公期间非公务聚集闲坐闲聊和从事非公务的各种行为和活动。

    六、严格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落实上下班制度,严格按照值班职责要求落实各级值班制度。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请假、公出制度,完善请假、公出手续,并妥存备查。

    七、严禁上下班考勤签到代签、单字签到、模糊字迹签到等不良工作行为。全区各单位在今年内必须全部实行“电子签到”,并开展专项工作落实检查。

    八、加强机关作风纪律的自查自纠。我区对强化机关作风和工作纪律实行月查制度和不定期的明察暗访。各单位分管领导要认真督促落实对本单位上下班情况和执行工作纪律情况的每日一查制度,并记录在案;各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实行每月一次自查整改。

    九、单位领导执行工作纪律、制度应起模范带头作用。

    十、严肃查究问责。对被上级查到存在突出问题的当事人,一律给予效能告诫处理;单位在年内被上级查究受效能告诫累计2人次的,升至对本单位管理责任人效能告诫1次;单位在年内被上级查究受效能告诫累计3人次的,给予本单位分管领导效能告诫1次;单位在年内被上级查究受效能告诫累计4人次的,给予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效能告诫1次。借用、临时聘用人员由现在岗工作单位负全责管理,出现违反工作纪律的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同等追究问责。

    通过十项措施的下达执行和政务公开,进一步促进规范我区各级机关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提升各级绩效管理工作和政务服务水平,并通过接受群众监督、上级检查、本级自查自纠自律,实现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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