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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两大措施助推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工作

2013-11-29 15:30:05   来源:台江区政府网    【字号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一体化的实施意见》(闽政[2013]15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3]247号)的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区人社局结合本区实际,精心组织做好城居保宣传工作。
    1、认真学习传达贯彻上级城居保精神。及时下发《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榕政综[2013]247号)文件;组织召开城居保工作会议,会集各街道社区相关业务人员共同学习城居保相关政策,增强服务意识。2、定制城居保海报,加大宣传力度。目前,我区基础养老金标准已从原来的55元上调到每人每月85元,且参保居民在领取期死亡的,除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外,同时按上个月全市统一确定的最低基础养老金标准的20个月给予丧葬补贴(从2013年12月1日开始执行)。为保障居民能够充分了解到这一惠民政策,区人社局组织各街道社区通过开设城居保宣传栏、张贴城居保海报等形式,营造良好的社会和舆论氛围,引导城镇居民踊跃参保,充分发挥宣传对我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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