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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台江”摄影大赛征稿启示

2014-11-14 12:07:06   来源:区文联    【字号

  为了反映台江区在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建设和城市建设的新成就,展现“美丽台江”的精彩瞬间,由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宣传部、台江区文联、福建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福州市台江区摄影家协会承办的“美丽台江”摄影大赛活动,即日起向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征稿。通过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的镜头来进一步反映宣传台江的经济建设成就、人文和历史文化,同时充分展现在十八大精神鼓舞下的台江人民的精神面貌。

  一、大赛主题

  大赛主题为“美丽台江”。作品要体现改革开放以来的建设成就、城区新貌、精神文明、生态自然景观、文化艺术、民俗风情等。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福州市台江区委宣传部

  福州市台江区文联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

  承办单位:福州市台江区摄影家协会

  三、征稿要求

  1、参赛作品须紧扣“美丽台江”为主题,题材限台江区境内,彩色黑白、胶片、数码拍摄均可。

  2、参赛作品以纪实拍摄为主,作品不得改变原始图像,谢绝提供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图片仅可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作适度的调整和剪裁,不得作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满足以上要求下允许全景拼接作品参赛,但须注明)。

  3、参赛作品署名权归作者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参赛获奖、入选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报道、印制画册等相关活动,不再另付稿酬。

  4、参赛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仼由作者自负。

  5、本次影赛不收参赛费,不退稿。

  四、参赛稿件

  纸质照片,冲洗、打印均可,矩形作品长边为10英寸、方形长边为8英寸,(组照一组为3---6张,矩形作品长边为8英寸、方形长边为6英寸,请按顺序粘帖)

  五、投稿截稿

  1、参赛作品须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联系电话、单位或家庭住址、不用手写,采用电子录入。

  2、征稿时间:2014年11月5日起、至2014年12月2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

  六、评选方式

  评委会由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组织专家和相关人员组成。评选结果将在福建省摄影家协会网站、福州市台江区摄影网站、QQ群、微信平台和相关网站公布。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   奖金5000元 颁发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二等奖2名: 各奖金3000元 颁发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三等奖3名: 各奖金1000元 颁发奖杯一座、证书一本

  优秀奖10名:各奖金500元  颁发证书一本

  入选奖90名: 各奖金200元  颁发证书一本

  本次参赛获奖、入选作品可作为申请福建省摄影家协会入会评分条件之一。

  八、收稿地址

  福州市台江区台江路88号台江区委大楼8层台江文联收(注明“美丽台江摄影大赛稿件)

  邮编:350004

  联系人:朱明亮(13609554831)、严孙锦(13905025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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