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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台江区公布“两违”整治4月下旬违建名单

2015-04-21 10:09:17   来源:区政府网    【字号

  根据省、市部署,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自2014年3月开展“两违”综合治理行动。在行动中,立案调查10处违法建筑物(清单附后),违建面积达572平方米,其违法建设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之规定,破坏了城市规划管理秩序,福州市台江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之规定,限期责令未经合法批准的违法建筑当事人拆除违法建筑物。因责令拆除期限已届满,现予以催告,请当事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若当事人(业主)有异议,请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三日内向台江区“两违”办(地址: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大院内)提出书面陈述与申辩。

  逾期,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清理整治违法建设的通告》之规定组织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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