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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规范指南 台江区全面清理“兜底”条款

2015-07-07 10:17:19   来源:区政府网    【字号

  实施自上而下的行政审批改革与机构改革工作密切相关,其改革重心是,加大简政放权、清理审批事项、压缩服务时限、优化办事流程。我区从2012年至2015年分三步走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一是我区于2012年6月—2013年6月参与全国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改革试点建设(省内县(市、区)级试点单位4个,福州市唯一)。依据国家试点规范的职权标准,从原有420多项行政审批职权清理压缩至237项,其中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压缩至108项,当年实施审批办理时限总体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0%以内。我区参与全国县(市、区)试点工作通过了国家和省级试点改革验收,获全国104个县(市、区)改革试点第19名,省内4个县(市、区)改革试点第1名。

  二是2013年—2014年,依据福州市全面推进简政放权、扩权强区(县、市)工作部署,对接市下放职权59项,对区建设、房管、民政、环保等12个相关部门职责实施调整,当年度全区行政审批办理时限总体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以内。2014年台江区再获全国县(市、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改革试点延伸建设工作优异成绩,即获2014年全国试点县(市、区)政府(政务)透明度绩效评估得分排名并列第四名,在2014年(11月28日)“中国智慧政府发展年会”上公布评选结果,受到省、市肯定。

  三是2015年,依据市再次清理下放66项行政职权,我区再次对接。其中,35项属区直部门职权对接,16项属公安、国土、消防等区内垂管部门职权对接,15项无相应职能部门对接(农、林、水等)。我区已请示市里,采取了职能相近部门承接并增加其工作职能做法。至目前,我区职权梳理(含职权取消、转移、整合、保留等梳理工作)正与全区行政机构改革同步进行,按照职权法定、转变政府职能和简政放权要求,梳理出21个行政审批部门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共68项,减少许可审批项目48.48%。在全面完成区级行政机构改革之后,我区将编制全区行政职权规范性文件,此项工作拟在今年第三季度完成。今年来,我区进一步简化行政许可审批流程,已改进为“3+1”模式(收件初审、复核、办结+技术审查或现场查勘),非行政许可公共服务流程已改为“2+1”模式(收件审核、审批办结+技术审查或现场查勘),压缩审批办理时限总体已控制在法定时限的30%以内,并强化了公共服务等其他行政职权马上就办的“即办件”办理效率,2015年1—5月,区行政服务中心即办件占办件总量85.5%,超过省、市规定的当日办结的70%达标率,区效能投诉中心即办件为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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