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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制定《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

2015-07-27 17:32:25   来源:区政府网    【字号

  根据省、市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贯彻落实街居全覆盖的网格化巡查、发现、制止、报告、查处制度,落实责任追究,结合实际情况,台江区制定《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并于6月中旬印发各街办事处、区直有关部门执行。

  根据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台江区将坚持防控和查处有机结合,强化摸底调查工作,做到新增“两违”早发现、早拆除,确保新增违建“零”增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实施管理重心下移、管理责任前移,以社区为基础巡查单位,形成自下而上、群防群控的网格化巡查体系;明确责任区域,建立“定格、定人、定责”的“三定”工作模式,对网格内区域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巡查机制。

  与此同时,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 “两违”网格化管理三级巡查报告机制,区政府为区级责任单位,下分社区、街道、区城管大队三个巡查责任主体:1、一级巡查责任主体为社区,责任人为社区主任和分管卫生的副主任,各社区确定巡查信息员,负责本社区具体的违法建设巡查工作、制止及报告;2、二级巡查责任主体为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为街道分管城管副主任和街道城管中队长,负责收集和掌握街道辖区内的巡查处置情况;3、三级巡查责任主体为区城管大队,责任人为区城管大队领导,负责日常督查、情况汇总、协调相关部门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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