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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回乡 清廉过节

2015-09-18 12:59:04   来源:福州日报    【字号

  本报讯 严格遵守“八不准、八不得”纪律要求,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做歪风邪气的抵制者,做健康人际交往的倡导者,做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者,做廉政文化进乡村、社区的宣传员……日前,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下发“文明回乡清廉过节”倡议书,希望全市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以上六项倡议,过好节日“廉关”,引领文明过节的社会新风尚。

  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过一个团圆、喜庆、清廉、文明的节日,倡议书强调,全市党员干部首先要不违纪违规,严格遵守省委反腐办“八不准、八不得”的纪律。要时刻牢记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将守纪律、讲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同时,要做移风易俗的带头人。在操办婚丧喜庆、升学晋职、生辰庆贺等事宜中,带头做到不讲排场,不比阔气,不大操大办,不奢侈浪费,不借机敛财,大力倡导节俭过节的文明新风。要做歪风邪气的抵制者,增强法纪意识,开展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御金钱、物欲的诱惑,自觉抵制黄赌毒等各种歪风邪气。

  倡议书还要求,党员干部要做健康人际交往的倡导者。不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校友、战友之间的各种联谊会之类的组织;不借联谊、聚会之名,大吃大喝,挥霍浪费;不借机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或非组织活动。做社会主义道德的践行者。涵养新时代好家风,弘扬尊老爱幼的家庭美德;带头遵守社会公序良俗,自觉维护社会公德;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参与扶贫助困活动,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做廉政文化进乡村、社区的宣传员。积极参与乡村、社区的廉政文化建设活动,营造“两节”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促进党风政风、社会民风进一步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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