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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杭征收补偿方案出台

2013-10-16 09:01:14   来源:《海峡都市报》2013年10月9日A30版    【字号

  

上下杭的安置房分布图公布了,大家都在拍照选房

 

       备受关注的福州台江上下杭拆迁安置方案,昨日下午发布。征收补偿方案中明确了补偿方式有“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并详细规定了关于上下杭中用于经营性质的店面的场所、历史遗留出租的房屋、标准租金的国有公房、无产权房屋四类房产的补偿方案。

  记者从台江区委了解到,所有的拆迁安置签约,预计将在2014年1月15日前完毕。其中私宅性质在签约期限内签订协议搬迁的,最高还将获得奖励5631元/㎡。

  私宅限期搬可获奖励5631元/㎡

  记者获悉,方案对上下杭各类建筑做了详细的货币补偿规定,其中私宅的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9385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私宅按时搬迁的,最高可额外获得5631元/㎡的奖励。

  国有公房住宅补偿计价方式:货币补偿金额=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9385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成新率-700元/㎡)。

  此外,上下杭的营业用房将根据所处的位置和产权方,按照15210元/㎡~32058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的价格进行换算。单位和国有公房也按照9385元/㎡+被征收房屋重置价进行征收补偿换算。

  产权调换可增房15平方米

  选择产权调换的市民将根据被征收住宅房屋确权面积,增加10%的公摊面积(最多不超过10平方米)后就近上靠标准房型。或根据被征收房屋补偿金额除以产权调换房屋对接价所得面积就近上靠标准房型。

  由于安置房的面积是固定的,如果出现就近上靠标准房型安置增加的建筑面积不足7平方米的,可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产权调换房屋的安置房型为45㎡、60㎡、75㎡、90㎡、105㎡、120㎡、135㎡。

  也就是说,假设房屋增加公摊后面积为70㎡,按照规定就近上靠选择标准房型,则应选择75㎡的安置房,但是增加面积仅为75-70=5㎡,不足7㎡,则可以选择增房15㎡再置换,增房后面积为70+15=85㎡,随后再进行就近上靠选择,最后可以选择90㎡的安置房。

  因上靠面积不足7平方米、需增房15平方米进行安置的,增房价格按对接价的1.1倍计。相关负责人还表示,调换房的房源均为毛坯房,政府还将给予80元/㎡的补偿。

  公房租户也可获补偿

  对于实行标准租金的国有直管住宅公房,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出租给员工的住宅房屋,租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选择征收补偿方案。补偿方案将依据租(住)户及其配偶是否享受过住房保障政策,以及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或产权人是否同意将房屋产权放弃给租(住)户来制定。

  四种情况不能产权调换

  有四种情况只能进行货币补偿,不作产权调换:非公益性用房的附属物;被征收私有房屋的共有人或被征收公有房屋的各使用人对安置方式的选择达不成一致意见的;被征收房屋产权有纠纷、权属不清或产权人下落不明的;被征收房屋设有抵押权的,抵押权人和抵押人未重新设立抵押权或抵押人未清偿债务的。征收历史遗留出租的房屋,所有权人要求产权调换的,原租赁关系应继续保持,但合同规定不保持的除外。

  名词解释重置价是指在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建造或形成与评估对象完全相同或基本类似的全新状态下的资产所需花费的全部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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