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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城小区顶层违建明日进场拆除

2013-10-16 09:46:42   来源:《福州日报》2013年10月13日第1版    【字号

  高档小区顶层出现总面积2000多平方米的违建,最牛的竟加盖了3层。本报8月7日头版报道了西二环润城小区“最牛违建”一事。记者昨日从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容局联合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这些违建已完成前期执法程序,拟于14日进场实施拆除。

  润城小区建于2009年,共有住宅楼5栋。据市规划局副局长刘秋江介绍,去年11月开始,润城小区部分业主将顶层坡房顶结构柱梁打掉,擅自进行“坡改平”改造,加盖、扩建框架结构房屋。执法部门多次上门,违建者闭门拒查。在局部违建被拆除后,违建户又采用夜间运输材料、关门施工等方式继续违章搭建。刘秋江表示,入户强拆必须走法律程序,起码历时4个月。在这期间,违建之风越演越烈,到2013年4月,顶层违建户从16户发展到24户。

  市规划局法制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40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根据上述规定,润城小区顶层加盖的建筑为违法建筑,影响整栋楼的承重和房屋结构,侵害小区其他住户合法权益,目前该违建案件前期执法程序已完成,将依法予以拆除。

  由于违建位于高层住宅楼顶,拆除过程较为复杂,台江区政府会同市规划局、市建委、区市容管理局专门制订了拆除工作方案,将于14日进场,拆除工作以人工拆除为主,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台江区政府、台江区市容管理局及当地街道、社区的执法人员和工作人员300多人参加,并协调有关单位准备拆除后的善后工作。

  据悉,此次强拆将历时1个月,中午、晚上及周末等休息时间不会进行施工,对建筑垃圾将及时进行处理,尽量减小对周围群众的生活影响。据介绍,润城小区顶层违建已被列入市规划局第18批违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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