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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再公布10处违建

2014-07-09 10:06:08   来源:《福州晚报》2014年7月8日A6版    【字号

  昨日,台江区治违办公布了7月上旬限期拆除违建名单。

  此次公布的10处违法建筑,总面积达1491.6平方米,违法性质均为未取得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些违建责令改正期限已满,台江区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若当事人有异议,可在三个工作日内拨打台江区治违办电话63660205提出陈述与申辩。逾期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据了解,台江区6月下旬公布的10处违建已有8处拆除完毕。

  详细地址

  嘉澄小区4号楼与5号楼之间应急楼梯顶部元兴小区8号楼109室金斗社区洋中一小弄13号祥坂支路4号正前方空地上海新苑10#101

  上海新苑10#112

  隆平路131号象园路(原食品厂)1号楼与2号楼中间广场库房

  交通路22号

  广达路浦尾新村13座东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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