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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仓山公布20处限期拆除违建

2014-07-29 08:52:46   来源:《福州晚报》2014年7月25日A19版    【字号

  台江区治违办昨日公布了该区“两违”综合整治7月下旬的10处违建名单。据了解,这些违建责令改正期限已满,台江区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若当事人有异议,请在三个工作日内拨打台江区治违办电话63660205提出陈述与申辩。逾期不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仓山区清违办昨日也公布了“两违”综合整治“百日攻坚”行动7月下旬公示拆除名单。这10处违法建筑占地面积达63880平方米,建筑面积24114平方米。仓山区清违办已责令这10处“两违”违法主体进行改正,当事人如果不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仓山区将集中力量依法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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