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部署,台江区“治违办”公布了“百日会战”行动期间第三批共10处限期拆除的违法建筑物名单(清单附后),违建面积达735.5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的责令整改期限已满,现予以催告,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特此公告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