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十月下旬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的通告
(第二十批)
台江区“治违办”公布了2015年“两违”整治行动第二十批共10处限期拆除的违法建筑物,违建面积达755平方米。这些违法建筑责令改正期限已满,执法部门要求当事人在名单公布之日起七日内自行拆除,逾期未拆除的,执法部门近日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