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台江新闻网 >> 专题 >> “两违”治理工作 >> 正文

我区“两违”办正着手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

2014-06-18 10:10:11   来源:“两违”办    【字号

  为落实福建省“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部署,加大 “两违”综合治理力度,推动“两违”综合治理“百日攻坚”行动顺利进行,接中共台江区区委督查办要求,我区“两违”办正着手建立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零违建”报告制度。通过充分发挥党员干部违建先行拆除的示范作用,对属“六先拆”范围的违法建筑,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党政机关和公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要做到自行拆除 。我区“两违”办已责成各街治违办调查拆除项目和摸底范围内是否存在党员干部和公营单位违法建设现象,各街进度不一,相关情况正在汇总中。

  截止今5月23日,我区第三批公示的20处违法建筑已有18处顺利拆除并录入系统,我办已督促相关属地街道抓紧时间,务必于本月25日之前完成对所有公示违建的拆除。此外,各街治违办5月已拆违建文书也正在整理,多数街道已交区“两违”办核查。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