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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治违办制定《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2014-06-20 09:19:45   来源:“两违”办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健全并落实“两违”综合治理的考评机制,确保全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目标任务按时完成,根据《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参考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暂行)》,并结合台江区实际情况,我区治违办制定《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该考评办法以各街道办事处为考评对象,主要以组织领导、宣传和信息报送、信息系统应用管理、投诉案件办理、治理成效及年终考评加分项目六大点为考评内容,全面考评各街治违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考评实行等级制、排名制。四个等级分别为:95分以上(含95分)为A(优秀);95分以下90分以上(含90分)为B(良好);90分以下80分以上(含80分)为C(一般);80分以下为D(差);半年考评及年终考评分值低于80分的,将予以通报批评。“两违”综合治理专项工作的当年考评将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并与区对各街道年度绩效考核挂钩。

  区治违办已组织各街信息录入员学习该办法具体内容,同时向各街道征求建议及考评办法不足之处。在听取各街意见后,区治违办对考评办法作出调整修改,并将考评办法呈报台江区人民政府批示。预计近期将会把考评办法(暂行)下发各街道试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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