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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治违办制定《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2014-09-19 09:20:42   来源:“两违”办    【字号

  为进一步推进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工作,督促全区各街道深入开展治违工作,健全并落实“两违”综合治理的考评机制。近日,经台江区人民政府同意,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

  今年6月初,根据《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参考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福州市“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暂行)》,并结合台江区实际情况,区治违办制定《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暂行)》。

  6月底,台江区将《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暂行)》印发给区效能办及各街道办事处。相关单位及街道对考评办法进行研究后,各自提出了修改意见。

  根据区效能办及各街道办事处提出的修改意见,区治违办对暂行的考评办法做出修改,并在8月份的台江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上对考评办法的制定情况进行了汇报。会议原则同意关于考评办法的修改意见。与此同时,会议还要求各街道认真按照考评办法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两违”综合的主体责任,加大巡查力度和拆违力度,严格控制新增违法占地及违法建设行为,巩固夯实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维护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正常秩序,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近日,经区政府同意,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工作考评办法》。考评办法以各街道办事处为考评对象,主要以组织领导、宣传和信息报送、信息系统应用管理、投诉案件办理、治理成效及年终考评加分项目六大点为考评内容,全面考评各街治违工作的开展及落实情况。区绩效办、区效能办将“两违”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作为中心任务之一,纳入年度区级绩效考核内容,并结合区“两违办”的评分,作为评价当年街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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