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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每批公示违建均按规定拆除完毕

2014-11-19 16:20:38   来源:“两违”办    【字号

  11月5日,根据省、市治违办统一部署,台江区治违办在市级媒体《福州晚报》上公布了台江区“两违”综合整治专项行动11月份20处限期拆除违建名单。这20处违建总面积达658.3平方米,责令整改期限已满,台江区要求当事人在7日内自行拆除违法建设。若当事人逾期不拆除,台江区将依法组织予以强制拆除。

  自3月“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按照省、市统一部署, 台江区治违办已公示了15批共计220处违法建设。其中,台江区第一批(三月)、第二批(四月)、第三批(五月)媒体公布拆除对象的拆除任务均已全部拆除完毕。“百日攻坚”行动期间的10批100处媒体公布拆除对象的拆除任务已全部顺利完成,9月份媒体公示的20处拆除对象也已全部拆除完毕。每批公示违建均在公示一个月的规定时间内拆除完毕。

  截止11月5日,台江区10月20日台江区治违办在《福州晚报》上公布10月份媒体公示的20处违法建设的拆除工作也全部完成。11月份20处媒体公示的限期拆除违建的拆除工作各街治违办也已开始着手准备。区治违办将督促各街治违办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违建予以拆除,确保治违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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