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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方案

2016-03-14 16:53:22   来源:区委办    【字号

 

为贯彻落实市委《深化“四个万家”——市领导集中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总体方案》精神,更加深入基层一线、深入项目企业,主动服务、精准施策,切实帮助解决企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制定《台江区贯彻市委关于深化“四个万家”暨集中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时间:2016年3月
    二、组织形式:
    区四套班子领导分组赴各街道、各重点项目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具体分工安排见附件1)。
三、主要任务:
1、区四套班子领导深入辖区重点企业、骨干企业,通过实地检查、现场办公、召开协调会等形式,逐个企业、逐个项目全面摸排困难问题;各责任单位进一步强化督促检查和跟踪落实,通过台账管理、责任包干、限期反馈等机制,共同推动企业反映的困难问题尽快得以解决,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2、区直有关部门、各街道要召开专题协调会,对企业所反映的困难问题,逐个进行研究协调。属部门、街道职责范围内能解决的要迅速办结;一时难以解决的,应提出具体办理意见并限时办结。对需提请区里协调解决的问题,由带队区领导所在责任单位抓紧报送区政府研究协调。由区经信局牵头,梳理近期国家及省、市、区出台的相关优惠政策、企业办事流程等并汇编成册,发送各相关企业。
3、各责任单位牵头负责,对接各组区领导的活动安排,及时将研究协调意见反馈给街道,并由街道负责尽快将意见反馈给各个企业。由区政府督查室负责,逐一督促检查,带队区领导所在责任单位和相关街道等配合,跟踪落实好协调意见的办理情况,确保落实到位。
4、区委办公室统筹做好活动的部署安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以及情况汇总等工作。牵头召集区政府办、发改局、商务局、经信局、科技局、有关街道,将重点项目、骨干企业需要提交解决事项列出清单,需提请市委、市政府协调解决的事项,经汇总后,待市领导来我区开展深入企业活动时提请协调解决。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各区直职能部门、各街道要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活动沟通协调、问题汇总、材料起草等工作。每日活动结束后,各责任单位要于当日将汇总表上报至区委办公室,区委办公室负责于当日移交至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根据提交问题,当日发文督办,并于两日内组员深入企业督查。
5、区委宣传部要精心策划,统筹安排,对“企业服务月”活动开展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报道。发挥政府网站、政务微信微博等载体作用,强化政策解读的科学性、权威性、针对性。注重上宣工作,主动邀请省、市属相关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我区“企业服务月”开展情况,为推动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注意事项:
1、严明作风纪律,深入企业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委相关要求,一律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杜绝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不增加基层、企业和群众负担。
2、原则上各组走访不少于5家企业,既安排走访重大项目、重点企业又兼顾困难企业安排一场或若干场次由各类别、各层面企业家参加的座谈会,听取当前经济形势下企业发展的存在困难和打算,现场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3、直相关部门街道应列出走访企业具体名单,做到走访服务区重点企业、骨干企业全覆盖。
4、各责任单位在安排区领导走访活动时,要提前收集相关问题,了解企业关注方向,做好活动的预协调工作,确保实实在在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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