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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城区18处停车场被挪用

2016-05-06 15:41:31   来源:《福州晚报》2016年5月6日A12版    【字号

  福州市区开展停车泊位专项整治,对停车位挪作商场、超市或洗车场等其他用途的,责令恢复停车泊位功能(详见4月28日福州晚报A3版)。记者昨日了解到,有关部门对四城区主次干道沿线大型综合体和购物广场停车场进行调查,并经市规划局核实,发现18处地下停车场存在违法挪用停车位的现象。

  在18处“问题”停车场中,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分别占5处、8处、3处、2处。冠亚广场、大洋百货、台江万达广场、“苏万宝”商圈、仓山万达广场、世欧王庄等大型综合体和购物广场都存在停车场被挪用的问题。

  有关人士表示,一些业主单位、物业公司擅自改变地下停车场的使用性质,将停车位挪作商场、超市或洗车场。这些行为挤占了本应用于停车的位置,将车辆赶上路面,造成乱停放现象频发,影响了中心城区道路畅通。

  记者从市城管委了解到,各区清违办将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违法挪用者必须于本月30日前恢复停车场的使用功能。6月10日前,对逾期拒不整改的商家,各区清违办将上报市治违办,函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相关规定,撤销商家经营许可。

  同时,市治违办将函告市规划局,根据《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商家予以处罚,并协调供水、供电等部门实施断水、断电处理。对逾期不改正的,执法部门将实施强制拆除,8月31日前全面完成拆除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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