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被查冒用好友身份 拘役期满再被拘留20天
2个月前,林某航因无证驾驶及酒驾被警方拦下,随后被法院判处拘役2个月。17日,本将重获自由的林某航因使用他人驾驶证及身份证信息,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20天。
去年11月9日21时许,在台江区福光南路,林某航驾驶着一辆奥迪车被民警拦下。经司法鉴定中心检测,他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160mg/100ml,属醉酒驾驶。在现场,林某航自称叫“陈某鑫”,并从兜里掏出一本驾驶证交给民警。经查,该驾驶证确系陈某鑫所有。由于林某航和陈某鑫是从小玩到大的好友,两人在身高、体重、外貌、口音等方面极为相似,林某航成功化名“陈某鑫”,并因醉酒驾驶被取保候审。
据林某航交代,被民警盘查当天,他随身带着陈某鑫的驾驶证,由于自己没有驾照,就索性冒充陈某鑫。取保候审后,他找到陈某鑫,称自己交通违章且驾驶证、身份证都在一次意外中丢失,想借用对方的身份证及驾驶证处理违章。陈某鑫想到自己与林某航有多年的交情,二话不说就将证件借给了林某航。去年12月18日,林某航以陈某鑫的身份,被台江区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林某航被拘役期间,办案民警对林某航的身份产生了怀疑,随即展开调查。当陈某鑫的家人看到林某航的照片后,一眼就认出照片中的男子是林某航。17日,即将拘役期满的林某航被茶亭派出所民警传唤。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林某航对无证驾驶机动车和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航行政拘留20天。陈某鑫在家人的动员下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配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