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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出台“两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

2015-04-03 09:09:19   来源:《福州日报》2015年4月2日第5版    【字号

  今后,举报台江“两违”可获得最高300元奖励。记者昨日获悉,《台江区“两违”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已于近日印发,明确由区财政局设立和安排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对“两违”举报实行奖励,最高奖励300元。

  据了解,“两违”行为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规章,未依法取得用地审批手续、未按用地审批内容占用土地、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规划许可规定进行建设的行为。举报奖励标准以举报的“两违”建筑面积计算:举报“两违”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未超过1000平方米的,奖励100元;举报“两违”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包括1000平方米),未超过3000平方米的,奖励200元;举报“两违”建筑面积或用地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包括3000平方米)的,奖励300元。

  《办法》称,举报人举报“两违”行为,应将被举报人(单位)实施的“两违”行为的时间、地址、房屋结构和类型等内容表述清楚,并提供具体证据。符合奖励条件的,台江区治违办将督促属地街道或职能部门对被举报的“两违”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在核实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奖金充入举报人电话;不符合奖励条件的,在核实举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两违”行为被两个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同一“两违”行为的举报奖励不重复发放。

  台江区“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63660205,受理时间:正常上班时间;地址:台江区广达路349号大院内市容管理局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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