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福州燃放烟花爆竹最新规定出炉,这些区域禁止燃放!
今年福州市区春节、元宵两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最新规定已出炉:福州市区三环内除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允许燃放500响以下爆竹、小型烟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将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以5日以上15日以下行政拘留。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一)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
(二)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城市主次干道及高架路、过街天桥、立交桥、隧道;
(七)商场、超市、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八)风景名胜区和林地、绿地、苗圃等重点防火区;
(九)城市木屋毗邻区;
(十)五城区人民政府确定和公布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