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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条例》宣讲活动

2020-12-30 18:22:03      【字号

  2020年12月30日上午,瀛洲派出所联合瀛洲街道、台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在万科澜悦项目部,开展“保障农民工权益法律宣讲”活动,宣讲活动由林祥彪所长主持召开。林晨航队长传达了近期我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情况,并着重从三个方面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做出了解读。

台江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展《条例》宣讲活动

  一是要深刻领会《条例》发布的意义与作用。《条例》设立的初衷不仅是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也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确保用人单位和农民工均在《条例》的框架下,合法合规经营生产。

  二是要明确认识《条例》中工资清偿的主体责任人。《条例》中明确指出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作为建设单位,如果使用了包工头提供的农民工,或者无劳务派遣资质的单位派遣的农民工,属于违法用工,用人单位哪怕已经向包工头或者派遣单位支付了相关费用,对于其拖欠的农民工工资,仍负有清偿责任。

  三是要理清相关主体之间的关系。1、处理好施工方与建设方的问题。施工方在对建设方做好履约承诺的同时,也要要求建设方对施工方做到工程款支付担保。2、处理好施工方与分包公司和包工头之间的问题。按照“实名制管理”制度规定施工方应当严格监督劳务分包企业与包工头做好每月的农民工的工资和考勤,并制作《工资核对表》《考勤核对表》,并确实监督好工人本人在两表内签名确认。

  最后,林祥彪所长就万科澜悦近半年的警情情况做了通报,强调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并就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明确支付主体等方面内容,要求用人单位吸取相关案例经验,避免出现拖欠工资情况,确保农民工过好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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