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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出台古厝保护“1+6”新政

2019-07-31 09:06:07   来源:《福建日报》2019年7月31日第8版    【字号

  记者从29日召开的福州古厝保护工作部署会上获悉,为推进福州古厝保护和文化传承,福州市出台了“1+6”系列政策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加强福州古厝保护工作的意见》,以及历史建筑、文物、特色历史文化街区、传统老街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修缮、规划建设等6份配套文件。

  《意见》提出,启动新一轮《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修编工作,将福州古厝保护相关专项规划,按照“多规合一”要求纳入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前完成历史文化街区、风貌区、历史建筑群等各专项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并重点推进各县(市)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意见》提出,坚持原址保护原则,加强全市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建设的管控。城市建设、土地出让、房屋征收等项目,应在选址阶段征求文物部门意见,并将相关文物保护意见纳入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各县(市)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强化主体责任,政府主要领导为文物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

  《关于加强城市建设中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提出,按照“文物保护优先”原则和“多规合一”要求,将文物保护作为强制性内容纳入城乡规划。进行大型基本建设项目或者地下文物埋藏区内的建设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应当事先报请文物部门组织开展考古调查、勘探。项目地块内涉及不可移动文物,不得擅自迁移、拆除,应尽可能予以原址保护。

  在出台政策的同时,福州市提出,按照“全域推进、分类保护、活化利用、传承弘扬”的工作策略,今后几年完成古厝保护和文化传承12项重点任务,包括建设冶山、新店、昙石山3个遗址公园和15个特色历史文化街区等。

  记者了解到,这12项任务具体还包括:修缮船政文化建筑群、建设船政特色历史文化街区,把分散的景点系统集成一座功能齐全的船政文化城;上下杭修复40多处院落和4处文保建筑,今年国庆节前下杭路开街;朱紫坊游客中心2021年7月前建成;2020年前,完成20项重点文物保护修缮工作,包括于山大士殿、林则徐故居、严复故居、长门炮台、水西林建筑群、罗氏绸布庄旧址等;推行“非遗进古厝”活动,2020年6月底前,每个县(市)区建设1个以上非遗展示馆和3个以上有地方特色的非遗传习所;2020年春节前,完成10个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的提升保护;按照“一街一策”原则,保护和整治提升51条传统老街巷,2021年春节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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