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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今年处罚垃圾分类违规1987起 成立15个执法小组加强巡查

2020-07-06 10:26:13   来源:《福州晚报》2020年7月4日A3版    【字号

  “垃圾投放一定要记得定时投放,以免将误时投放的垃圾堆在垃圾分类屋门口,影响小区环境。”前日17时,在台江区上海街道F公馆小区,城管执法人员对一名正准备提前投放垃圾的老人说。

  为了更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台江区在前期垃圾分类工作的基础上,充分调动社区、垃圾分类运营企业、物业企业、志愿者、城管等力量,加大对误时投放的教育、劝导、曝光、处罚力度,督促居民养成垃圾分类习惯。

  何政东是负责上海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营企业的项目负责人。他向记者介绍,目前上海街道实行垃圾分类的小区均已做到了“四定”,即居民投放垃圾实行定时、定点投放,垃圾分类屋做到定人、定视频管理。

  据了解,在垃圾分类“四定”管理工作中,居民每天可在6时到9时、18时到21时这两个时间段前往垃圾分类屋投放垃圾。针对未按时投放垃圾的行为,城管执法人员不定期开展巡查执法工作。

  前日11时,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上海街道上海新苑小区,在垃圾分类屋门口发现了一袋误时投放的垃圾,随后根据垃圾袋内的相关购物票据,找到了投放垃圾的居民,按照相关规定,对其开出了50元的罚单。

  记者了解到,目前台江区已成立15个垃圾分类执法小组,全力加强垃圾分类巡查执法工作。今年初以来,台江区城管部门依法处罚包括垃圾误时投放、垃圾未分类在内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1987起,处罚总金额100250元。“执法工作对误时投放垃圾的居民有很大的震慑,再辅以劝导等工作,现在小区里误时投放垃圾的人和以前相比明显减少。”何政东说。

  据介绍,自去年5月1日我市全面推行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以来,台江区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辖区特点,积极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绩亮眼。目前,台江区已建成711座垃圾分类屋(亭),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100%,498个小区实行垃圾分类“四定”管理,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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