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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迷途中的一盏明灯 ——记台江区检察院未检科女检察官蔡志洪

2016-06-24 10:35:37   来源:《福州日报》2016年6月24日第2版    【字号

  “检察官姐姐,我现在和妈妈在宁德这边的一个小岛上生活,将来我打算去远洋渔船上打工。”日前,台江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女检察官蔡志洪收到了一封从宁德寄来的一封信,署名是“希望”。信上的字虽然有些歪歪扭扭,但可以看出写信的人很用心,一笔一划都很认真。

  “看到他能走上原本应该走的路,我很欣慰。”蔡志洪告诉记者。

  她是“解惑人”

  这个署名为“希望”的男孩,姓高,是蔡志洪去年处理的一起寻衅滋事案的嫌疑人,不满18周岁。“他伙同几名和他差不多年纪的男孩子打群架,性质比较恶劣。”蔡志洪回忆第一次提审小高的情形,“当时我去看守所提审他,他一句话都不肯说。”

  经过与同事商量,蔡志洪联系了台江鲲鹏社工机构,由社工联系小高的父母,并且走访他的学校,了解小高的家庭情况。“经过我们了解,他父母早年离异,他跟着父亲一起生活。就在他出事前,他父亲因为避债离家出走,亲生母亲在宁德一个小岛上打工,母子俩多年未见。”蔡志洪说,她发现几次提起奶奶,小高都眼含泪光,于是她联系了社工和小高的奶奶,一起来到看守所。见到奶奶,小高认真完整地供述了整个案件事实,并且配合公安机关抓捕了同案犯。

  在法庭上,小高见到了许久未见的母亲,两人紧紧地拥抱在一起。小高后来被判处缓刑,和妈妈回到了宁德。他经常写信给蔡志洪,向她诉说青春期的欢乐与烦恼。

  “每一个未成年嫌疑人的背后,都有不同的家庭背景,了解他们的家庭情况与成长经历,也许可以从这些入手,挽救一个孩子。”蔡志洪说。

  她是“守护者”

  “总算把他们给绳之于法了。”在一起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中,蔡志洪和同事们追查了5年,终于将性侵多名少女的嫌疑人杨某以及帮杨某寻受害人的陈某和高某送上了审判席。

  事情发生在2011年,警方接到初中女生小文的报警,称其与同学外出喝酒后被人性侵。“小文那时候才14岁,她和高某(15岁)是闺蜜,被高某和男朋友陈某(16岁)叫出去吃饭,喝了几杯啤酒后就没了知觉,醒来之后发现自己被性侵。”由于已经时隔多日,取证困难,高某和陈某对此事矢口否认,整个案件移送到检方时,因为证据不足而被退捕。

  蔡志洪说,检方作出退捕处理,并不意味着不管这件事。检方根据小文提供的线索,找到其他被性侵的女生,由多名女生对高某和陈某进行指认。

  “高某和陈某被多名女生指认后,最终供认了事情的真相,是一名40多岁的成年男子杨某教唆他们帮助寻找14周岁左右的女孩作为性侵对象。”这个案件虽说并不复杂,但是为了掌握充分的证据材料,蔡志洪与同事多次指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终于获取了有力证据,成功将3人绳之以法。

  她是“授渔人”

  虽说是“85后”的年轻检察官,但6年基层办案经历,让蔡志洪有了敏锐的洞察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她常说:“‘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对于部分未成年人,一次性的帮扶不是解决之策,让他们掌握一门生存技能才是根本。”

  小刘(17岁)通过爬窗方式进入老板王某的卧室,盗走一台笔记本电脑。案发后,被盗笔记本电脑已追回并返还被害人。在案件审查中,蔡志洪发现小刘因厌学、逃学,独自一人到福州工作,一时气愤而实施盗窃行为。因其犯罪情节较轻,依法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决定。

  案件就此了结,蔡志洪找来小刘问:“你想学习一门技术吗?”他低着头小声说:“我喜欢做菜。”蔡志洪找来一家企业,让小刘在里面打工,由检察官、司法社工定期对其进行跟踪帮教。帮教到期后,小刘变得乐观、开朗。

  蔡志洪说,现在她常想象着这个青春少年,在通往理想的道路上意气风发地生活。她越发觉得,用爱心去挽救一个孩子,再辛苦也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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