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台江新闻网 >> 国际新闻 >> 正文

境外媒体:中国人大释法遏“港独”正当其时

2016-11-08 17:28:30   来源:参考消息网    【字号

  核心提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新闻发布会上称,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是“政治效忠问题”,要求法定公职人员政治效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完全必要,正当其时”。

  参考消息网11月8日报道 境外媒体称,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对香港特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香港特首梁振英7日说,他与特区政府表示支持。

  据台湾“中央社”11月7日报道,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释法后,梁振英召开记者会,回应相关提问。

  梁振英说,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全体香港市民有责任维护国家统一、领土完整及安全,以及民族尊严和利益。

  梁振英重申,梁颂恒和游蕙祯宣誓就职时,故意违反宣誓程序和誓词规定,甚至侮辱国家及宣扬“港独”,特区政府认为他们的言行严重冲击法治,破坏“一国两制”。

  为此,特区政府于10月18日根据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及本地相关法令和法院之前的判例,要求法院裁决两人未能符合要求,应被取消议员资格。

  据英国广播公司网站11月7日报道,据新华社7日报道,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7日上午经表决,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

  解释称,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李飞在随后的新闻发布会上称,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的本质是“政治效忠问题”,要求法定公职人员政治效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建制派议员召集人廖长江表示,没有体制能容许第二次就职宣誓。而宣誓人如若有违誓词内容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表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完全必要,正当其时”。

  发言人称,基本法的有关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必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绝不允许在香港从事任何分裂国家的活动,也绝不允许“港独”分子进入特别行政区的政权机关。

  香港中联办负责人表示,此次释法有利于解决香港立法会部分候任议员宣誓违法引起的争议,有利于维护国家安全,打击和遏制“港独”势力,有利于确保“一国两制”在香港的实践不走样、不变形。

  据法新社11月7日报道,中国7日实际上将两名宣扬“独立”、故意读错誓词的当选议员阻挡在香港立法会之外,说他们不能再次宣誓就职。

  全国人大常委会罕见地对这个城市的基本法进行解释,指出不符合法定誓言的宣誓无效。

  据香港《星岛日报》11月7日社论称,对今次释法,香港有不同意见和理解,但有一点必须清楚,就是中央是以“非常做法”应对“非常事态”,因为问题的性质与严重程度已升到极高层级,必须以最强力度解决。

  报道称,对释法之举,有看法认为宣誓事件只是香港内部风波,中央不需动用“重炮”轰“苍蝇”。持这种意见的人是出于善意,但对中央的真正用心却不大明白,才有杀鸡用牛刀的错觉。

  报道称,过往香港一直有反对运动,也有激进人士进入立法会,中央都未曾采取释法等“重招”阻止。但今次梁、游并非只是玩玩抗议花招,而是打着港独旗帜,公然否定基本法的基本原则,更侮辱香港所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中央眼中,已越过了国家主权与安全的“红线”。

  更严重的是,他们竟与香港以外的独立运动势力建立联系,赴台湾与“台独”人士“交流”,谋求支援,希望结成两地独运同盟。与此同时,有前学生领袖坦言可与新疆独立组织合作,间接认同“疆独”恐怖活动。在中央看来,如让这股势力壮大,不但冲击香港,更会危害国家安全,故必须把港独分子排除出立法会。

  中央迅速释法也有其急切性,因法庭正审理港府就宣誓事件的司法复核,不久就要作出裁决,中央在此之前清楚阐释,法官就可有所依据,这也符合基本法所定的司法制度。

  报道称,“港独”是香港社会稳定的重大威胁,若释法能消除“独害”,防止乱局,港人应予支持。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