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江出手了!向群租房说“不” !
守护居民安全
群租房整治,台江区在行动
“群租”问题一直是社会治理的难题,群租房带来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近期,台江区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台江区群租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从8月10日起至12月31日,由区房管局、市公安局台江分局牵头,各有关部门、属地街道配合,在我区开展新一轮群租房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整治范围包括群租房及非法出租经营性自建房。整治目标是全面消除群租房、不符合出租要求的经营性自建房带来的消防、结构、治安等安全隐患,维护房屋使用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
群租房有哪些危害
群租房的业主擅自将房屋进行隔断,破坏房屋结构,电、水随意布置,对房屋结构性安全、防火防灾造成严重安全隐患。同时,群租房一房多住,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备流动人口信息,极易造成人员漏管、失管,给不法分子提供居住条件,形成社会安全隐患。
群租房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成套房
1.将成套房内原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分隔为若干小间出租的。
2.将成套房内原始设计为客厅、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及其他非居住空间出租供人居住的。
3.出租的成套房内增设明显多于原设计数量的卫生间、电表、水表等设施的。
4.其他随意改变成套房内使用功能的。
自建房
经营性自建房按照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建材〔2023〕18号)认定和管理。该文件已在网上公开发布。
本次专项行动有哪些整治措施
1.按照边排查、边纠正、边处置的原则,建立“一户一档”群租房整治台账。成套房现场核实认定为群租房的,做到“三个一律”,即一律清人、一律封房、一律整改,务必限期整改到位。经营性自建房认定为不符合出租要求的,必须立即停止营业,30天内必须清人封房,确保房屋使用安全。
2.对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整改到位的群租房,属地街道和各相关职能单位各司其职,多措并举依法处罚,类别包括停水停电、冻结产权、强制拆除违建设施(费用由产权人承担)、纳入个人诚信档案,依法实施信用惩戒(对出租人进行曝光,拒不搬离的承租人由公安部门注销其居住证等)。
监督举报方式
专项行动以来,区房管局、属地街道发动各物业服务企业持续开展全面摸排,发现群租房线索第一时间上报;属地街道、社区对无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和经营性自建房开展全面摸排,形成全区上下“一盘棋”、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截至9月13日,共计已摸排群租房69处,下发整改通知单、采取断水断电措施65处。
目前各街道已向社会广泛公布宣传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群租房和非法出租自建房的举报,群众也可以通过12345便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洋中街道
83503832
茶亭街道
62005700
义洲街道
87905220
上海街道
88086127
苍霞街道
83252408
瀛洲街道
83268311
后洲街道
83210223
新港街道
87453386
宁化街道
83891321
鳌峰街道
83661158
来源:区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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