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于未“燃”!台江这些用户请注意!
致台江区燃气用户的一封信
亲爱的台江区居民朋友们:
盛夏时节,万物繁盛。当前,正值各类安全事故高发期、易发期,安全隐患存在于生活的各个角落。燃气给大家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伴随着极大安全隐患,特别是一旦发生泄漏,极易引发爆炸事故,给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巨大损失。安全使用燃气关系到千家万户,燃气安全知识一定要牢记:
1.不购买、使用非正规燃气企业生产的瓶装液化气(即“黑气”);
2.购买选用带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3C认证标志的合格燃气灶具、合格的胶管、调压阀、燃气安全“三件套”、管道燃气自闭阀等燃气设施配件;不擅自拆改管道燃气户、损坏管道燃气设施;
3.不在高层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7米的住宅建筑、建筑高度超过24米的公共建筑)、地下室、半地下室存放、使用瓶装液化气;
4.使用燃气的餐饮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安装燃气报警器;
5.不包裹燃气表、热水器等燃气设施及附属管道,不在燃气设施上捆绑、悬挂物品,以免影响密封效果;
6.使用燃气的场所应打开门窗保持通风,做饭、烧水时要有人照看。使用完燃气后,应关闭气瓶阀门、管道与软管连接阀门和灶具开关;
7.经常检查燃气胶管是否有老化、松脱现象,发现异常要及时联系专业人员进行维修、更换。燃气软管长度不能超过2米、不能私接“三通”、不能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
8.发现燃气泄漏时,迅速关闭气源,打开门窗通风,不触动电器开关,不使用打火机等明火进行燃气泄漏检查,不在室内使用手机拨打电话。迅速离开泄漏场所,在室外安全区域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9.如您发现本辖区内“黑气”有关线索,请及时拨打110或台江区燃气工作专班办公室举报电话:0591-83371524。
最后,真诚提醒广大燃气用户紧绷燃气安全这根弦,严格遵守用气安全相关规定,平安是福,安全第一,衷心感谢大家的支持与配合!
台江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6月15日
来源:区建设局